一、總則
為進一步促進軟件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推動軟件企業的能力提升,加快推進行業自律,幫助軟件企業做大做強,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軟件企業評估規范AHSIA 001-2016》和《軟件產品評估標準》,制定本實施細則。
本細則對軟件企業評估和軟件產品評估(以下簡稱“雙軟評估”)的評估過程提出了規范性的要求,安徽省軟件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省軟協”)作為安徽省唯一的雙軟評估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雙軟評估。
二、評估對象
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從事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及相關服務的自愿接受雙軟評估的企業。
三、評估依據
(一)《軟件企業評估規范 AHSIA 001-2016》;
(二)《軟件產品評估標準》。
四、申請條件
(一)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二)申請軟件企業評估的企業需滿足《軟件企業評估規范 AHSIA 001-2016》第5條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證據;
(三)申請軟件產品評估的軟件產品需滿足《軟件產品評估標準》第6條的要求,并能提供有效的證據。
五、軟件產品評估程序
(一)評估流程
1. 企業自愿申請:登陸省軟協網站(www.ttyuanfen.com)下載《軟件產品評估申請書》及附表,按照要求填寫后將紙質材料送至省軟件行業協會,并交納評估費用。
2. 預審:省軟協受理企業提交的紙質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查,對材料不全或存在問題的申報材料,進行反饋,要求進一步完善補充。
3. 評估:省軟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
4. 公布:每月23日前通過軟件產品評估的名單在省軟協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在省軟協網站和中國軟件企業評估聯盟網站上同時發布評估結果。
5. 發證:通過評估的企業到省軟協領取《軟件產品證書》。
(二)申請材料
1、提交材料名稱及要求
1) 國產軟件產品應由該軟件產品的開發、生產企業申請評估,應提交的評估材料:
a)軟件產品評估申請表;
b)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c) 軟件產品在我國境內開發及申請單位擁有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
d) 軟件測試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或申請評估企業自檢報告或能證明該軟件已完成的其他資料;
e)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注: 進口軟件中在我國境內進行本地化開發、生產的產品,其在我國境內開發的部分,由著作權人和原開發單位提供在我國境內開發的證明材料,視同國產軟件。
2) 進口軟件產品應由負責進口的企業申請評估,應提交的評估材料:
a) 軟件產品評估申請表;
b) 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c) 軟件產品樣品;
d) 軟件產品著作權人授權在中國經營的證明材料;
e) 軟件測試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復印件;
f) 軟件產品符合國家軟件進口程序的材料。
2、申報材料需提交一份紙質檔,按表中要求順序裝訂;
(三)軟件產品證書補證
1、《軟件產品證書》不得偽造、變造、涂改、出租等,如有遺失和毀壞,可申請補發。
2、申報程序
1) 登陸省軟協網站(www.ttyuanfen.com)下載《補證申請表》,按照要求填寫后將紙質材料送至省軟件行業協會,并交納評估費用。
2) 省軟協在受理企業補證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證工作。
3) 領取新的《軟件產品證書》。
3、提交材料
補證申請材料需提交一份紙質檔,按以下順序裝訂。同時提交一份掃描件(掃描后轉為PDF格式)。
1) 《補證申請表》(附件10);
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 原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附件下載: